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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案例

玉山县非法青石加工厂偷排废水屡次整治效果甚微引质疑

来源:ayx爱游戏    发布时间:2024-03-10 14:18:43

  青石板学名为石灰石,是水成岩中分布最广的一种岩石,易于劈制成面积不大的薄板,常用于园林中的地面、屋面瓦,因其古朴自然、返朴归真的效果颇受欢迎。

  上饶市玉山县盛产青石板,石材企业在给当地经济带来动力的同时,也给一些地方的村民带来了环境污染的困扰。有村民称,在该县南山乡港口村黄泥坑,7家工厂非法开采青石矿多年,产生的废水肆意偷排,溪流被染成了乳白色的“奶河”,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4月7日,经过前一天大雨的洗礼,玉山县南山乡港口村黄泥坑的山体看起来秀丽了许多。村庄里炊烟袅袅升起,在两旁青山的整体衬托下,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感觉。

  如果不是一条乳白色的溪流破坏画面的违和感,外人似乎无法发现在这片青山环抱的景色里,还藏着多家非法青石加工厂,这也成了一直困扰着周边村民的心病。

  “这是因为刚下过雨,要不然这里的环境惨不忍睹。”一位居住在周边的村民说,这条小溪名为仓畈小溪,溪流呈乳白色已不是一两天,平日里山体也蒙上了一层带来恐慌的“白细纱”。

  其实,村民们口中的“白色恐慌”源于群山环抱的山坳中,因为7家青石开采加工厂隐身于此多年。这些加工厂在开采加工青石板的同时,常年将大量废水偷排入溪流中,也是从当时开始,村民若想喝上一碗清甜的山泉水并非易事。

  村民阿林(化名)和记者说,他在院子里打了井,用四个塑料桶盛水,盖上盖子沉淀两天才敢用。“地下水已经被石材厂的废水污染了。”阿林说。他倒掉一桶水,伸手在桶底抹了一把,一层细灰。

  说到这些时,阿林忍不住苦笑,因为最大的危害不在石粉,更让他担忧的是石材加工厂排放废水中大量切割使用的冷却剂。“那都是化学物质,搞得井水闻起来有股异味。”

  污水伴随着溪流漫过田地,还造成农作物减产。阿林说,原来村里种的花生,亩产至少减产一半以上。“而且这些花生壳有点泛白,人家一看就知道是石材厂污染过的,没人买,后来大家也就都不种了。”

  “从前我们这里虽不富裕,但也算得上是好山好水。这几年山里的青石被开采,环境也全变了样。”另一位村民忧虑道。

  但村民们担忧的还不止于此,因为仓畈小溪联通着全县最大水库——七一水库,村民们最担心的是污染物最终流入七一水库,影响沿线玉山县双明镇、四股桥乡和玉山县城近20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随着慢慢深入山坳,这才逐渐发现里面大量山体被挖开,一条简易的道路蜿蜒而入,路上随处可见丢弃青石废料,溪水呈现乳白色的现象并未消失,这和其他支流流淌的清水形成鲜明对比。

  往前几公里后,记者终于见到了依山而建的多家青石开采加工厂,他们呈“之”字形排列,工厂旁的山坡都被挖了一个个巨大的窟窿,一旁杂乱无章地堆放着切割下来的碎石和废渣。

  伴随着刺耳的破石声响彻山谷,在山腰间的操作间内,不少工人正在现场忙碌着将一块块巨大的石块切割成小块青石板,随之而下的还有牛奶状的废水以及刺激的气味。

  今年3月17日,县环保局曾公开回应称:“因该处2017年2月23日下午4时有一家青石开采加工厂原有的青石开采加工污水处理池发生坍塌,造成池中部分污染外排,该事已得到及时处置。业主郭中叶已于当天下午5时堵上坍塌处,终止了污水外排,停止了污水对仓畈小溪水质的污染。”

  此外,该局还表示:污水对仓畈小溪水质有一定影响。虽然仓畈小溪最后流入七一水库,但由于仓畈小溪水路长,逐步沉淀,流入七一水库的水是清的,对七一水库水质不会造成影响。根据对七一水库水质的长期定期监测,七一水库水质长年维持二类水以上标准,全部符合饮用水标准。

  玉山县环保局环境监视测定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也表示,接到相关反映后,局里面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并责令青石开采加工厂立即停产。

  这一回应遭到了村民的质疑,“责令停产了,怎么还在生产?”村民们甚至认为环保局避重就轻,执法偏软。

  根据新法制报记者的观察,现场的情况和县环保局回应多处不一致,工厂将部分废水通过一个管道排入碎石堆,任由废水经由碎石堆自由向下流淌;所谓的污水处理池也仅为一个简单的小土坑,其周边随处可见渗透外流废水。

  据村民们透露,这些加工厂不仅没有国土部门颁发的开采许可证,也没有监管部门验收合格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属于非法盗采。

  为求证该说法,记者找到玉山县南山乡政府,相关负责人林毅证实涉及的7家青石加工厂确实属于无证非法开采,也没有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至于为何屡禁不止,该名负责人坦言:“开采青石涉及多个执法部门,因为乡里面没有执法权,所以根本没办法强制取缔。”

  南山乡政府还证实有关部门确已责令其停产,既然如此,为何这些加工厂仍可正常生产?

  玉山县环保局副局长程建林回应称,局里面并不知情,但每次接到相关反映后,该局都按照法定程序责令其停产,这些年已经穷尽了行政手段。

  但法律人士指出,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对于非法排污的处理解决措施很多,包括设备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刑事责任等多种措施。环保部门看似每次都按照法定程序责令其停产,但并没有起到制止违法排污的行为的作用,这显然是典型的“懒政”、不作为。

  据了解,多年以来该局从未对溪流中的水质进行仔细的检测。对此,程建林并未否认,同时表示采取哪种行政手段与排污导致的环境污染程度有关,考虑到青石加工只是物理加工,废水主要成分石粉会自动沉淀,因此对水质影响和危害不会太大。

  有专业人士指出,石材加工废水中的石粉颗粒很细,融入水慢慢的变成了胶体,很难完全自动沉淀。加上混合的冷却剂一同流入溪流,会造成鱼类死亡;除此以外还有润滑剂,渗入地下,势必会污染地下水;时间长了还会导致土壤板结,失去耕作价值。

  按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备极其重大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相应的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来得到的,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玉山县国土资源局给出了这样的说法:非法开采青石矿的情况已存在多年,很多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该局曾多次查处,但查处了这家的老板,换个老板又继续盗采,因此单个老板的违法程度很难认定。

  在2016年12月26日,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玉山县青石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全县共有无证开采青石矿山32家,其中:临湖镇16家、必姆镇2家、樟树镇2家、怀玉镇2家,南山乡7家。”《方案》还明确专项整治时间为12个月,共分为: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前)、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整合阶段(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新法制报记者,这32家无证开采青石矿山情况大多相似,引发的环境污染、矿产资源流失等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12年就开展了专项整治,但由于县里支柱性的台球产业依赖青石板作为原料(制作台球桌),因此之前的整治似乎都像一阵风,并没取得很好的效果。

  这也折射了外界对于此次整治能否落到实处的担忧。采访结束前,记者从玉山县政府获悉,目前已召开了禁止全县青石非法开采的动员大会,开展对全县青石开采加工全面整治工作,此次将采取多项强硬手段,由各乡镇政府联合国土、环保、安监、公安、供电等多部门联合展开,有望取得良好的整治成效。

  “从前倡导‘靠山吃山,石材变石财’,但这样掠夺式地开采下去,不仅环境污染了,这石材也迟早会枯竭,到时候子孙们还拿什么来养活自己?”当地一位老者如此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