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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省督办广元市开庭审理19名被告禁渔期电鱼出售案

来源:ayx爱游戏    发布时间:2024-03-03 22:12:54

  人民网成都3月2日电 (王波)《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3月2日,贾某某等19名被告人犯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损害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顺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以来,被告人贾某某、王某等人长时间在嘉陵江、白龙江、汉江等天然水域以电击等损坏性方法不合法捕捉野生鱼类,出售给“阆中正成鲜鱼店”老板吕云松等被告人,并构成长时间固定合作关系。

  各被告人不合法捕捉的渔获物包含国家要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大鲵、四川省要点保护水生生物中华鳖、国家要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黄辣丁、石板条、鲤鱼、蒙古鮊。经鉴定,形成水生生物资源丢失二百余万元,对嘉陵江、汉江流域等天然水域的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形成损坏。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用很多的视频、文字、相片等依据,证明了19名被告的违法事实;辩护人就该案出售金额是否包含非禁渔期出售金额的问题、大鲵是野生仍是饲养的等问题进行了争辩。

  据悉,该案系公安部“长江禁渔2021第二批督办案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子,公安部与农业部全环节全链条要点冲击案子,违法行为地触及汉江、嘉陵江流域。